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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那么未成年人可以作证人吗?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能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吗
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情情况的个人或单位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则不能进行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通过对证人治理情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以及专业技能等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社会经验有限,其证言证明力自然相对低一些。
律师补充:
证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证人必须是案件的知情人,知道案件情况是作为证人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决定了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单位不属于证人;
2、证人必须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人。生理上的缺陷不影响其辨别和表达能力的,不影响作证的资格。同样虽然有一定的精神缺陷,但对于需要作证的事实已经感知,并且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也可以作证;
3、证人没有年龄限定,年幼的人只要对于需要其作证的事实在感知的时候能够辨别是非,在作证的时候能够正确表达即可以作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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