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没有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没有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的基本事实应包括两大要素,即借贷合意和款项实际交付。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贷最好是签订相关借款凭证,若因为彼此熟悉或碍于情面而没有要求借款人写借条的,债权人应第一时间收集以下证据:微信、支付宝、短信等聊天记录、相关通话录音、语音视频录音等,且该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转账的,到相关系统打印转账记录。
律师补充: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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