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买了意外伤害险,还用参加工伤保险吗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够尽可能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所天然具有的风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为了维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工伤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网友咨询:
买了意外伤害险,还用参加工伤保险吗
律师解答:
职工买了意外伤害险,还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并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都能分散用人单位的事故伤害风险。但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定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而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可以将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具有人性化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的范围,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可确保工伤人员和遗属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避免因不幸工伤而陷入生活困境。除了法定保障范围之外,还包括康复费、交通费等一些额外的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是为了应对意外情况发生的额外保险,而工伤保险是政府针对职工权益所提供的法定公共服务。这两者的性质大相径庭,不能相互替代。因此,在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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