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高温作业中暑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高温频发,灼灼烈日下,高温作业劳动者面临巨大“烤”验,极易引发中暑,严重的可能导致热射病。
网友咨询:
高温作业中暑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解答: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下作业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虽然中暑是夏季容易遇到的疾病,但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必须是“职业性”的。职业性中暑必须由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劳动者在病情稳定后,还应当前往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夏天露天作业和接触高温热源的劳动者,一旦中暑,一定要及时就医,不要撑到下班后再就医或吃点解暑药了事,因为在岗位上前往就医,有利于工伤举证。
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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