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搭便车”出车祸,车主要赔偿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开车的人常常会收到亲朋好友、熟人、甚至陌生人的“搭便车”请求,但是一旦在行车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给无偿搭乘人带来损害,司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网友咨询:
“搭便车”出车祸,车主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搭便车”也叫“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的一种善意之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在好意同乘中发生交通事故,如车辆驾驶人存在过错,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但是,由于该侵权事实发生在情谊行为中,基于鼓励助人为乐、相互帮助的公序良俗,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减轻供乘人对搭乘人的赔偿责任。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好意人在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虽然可以减轻自身赔偿责任,但一经允诺,就负有将对方安全送至目的地的注意义务,行驶途中更要注意安全行驶。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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