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那么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能恢复吗?
网友咨询: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可以恢复吗
律师解答: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恢复。监护人不正当行使监护资格,致使监护资格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其监护资格。
可以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1、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确有悔改表现的。
2、监护人资格的恢复必须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即被监护人不愿意恢复的不能恢复。
3、监护人资格的恢复申请人为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
4、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即使确有悔改表现也不能恢复。
满足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视情况恢复其监护资格。
律师补充: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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