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辅警醉驾致1死1伤,构成犯罪吗?
一名嫌疑人酒后驾驶面包车,逆行超车,导致一名妻子严重受伤,女儿当场身亡。据调查发现,肇事者是五峰铺派出所辅警莫某某,事发后莫某某逃逸,被抓获后,其血检酒精含量高达146.94。事发至今,莫某某的家属分三次送来了22000元,而作为莫某某所在单位的五峰铺派出所,无一人出面。9月22日,邵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回复称,经核实,事故发生当日,嫌疑人莫某某被抓获,现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肇事者莫某某酒后驾驶面包车,导致一名妻子严重受伤,女儿当场身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针对此事,邵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对肇事者莫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救治伤者,双方家属经过多次调解,已初步达成共识,就伤者的医疗费用、死者的安葬费用以及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了协商。
交通肇事事件的发生不仅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也提醒我们广大驾驶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严守交通规则。特别是要杜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悲剧。接下来,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办理此案,我们唿吁关注此事件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