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是否可以请求撤销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无法继续走下去,就会选择离婚。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在协议上注明将房产赠与给子女,那离婚之后这个条款还可以撤销嘛?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是否可以请求撤销
律师解答:
夫妻对子女的房产赠予是否可以撤销要看具体情况,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予一般分为两种情形:
1、夫妻双方单独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协议,这种赠予是可撤销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能撤销。
律师补充:
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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