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什么是法人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网友咨询:
什么是法人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法人与自然人一样享有名誉权。任何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名誉权。法人名誉权是社会对法人的信誉、外在形象、经营特色、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各方面总的社会评价。法人名誉损害方式主要是虚假宣传或商业诋毁行为。通常是采用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以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商品名声或在报纸、电台等大众媒介上进行虚假不实或评论失当而损害企业名誉权。法定代表人身份存在一定特殊性,其是企业法人机关的组成部分,如果贬损法定代表人名誉的言论与其履职行为具有关联,则该言论可能同时侵犯企业法人的商誉。
律师补充: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害名誉权,应当根据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受害人是否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来认定。法人的社会评价及生产经营功能如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则可认为法人名誉权受到侵犯;否则,因为法人没有“精神痛苦”,不具有自然人的思想感情,无从认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并且得到赔偿。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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