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消费者“差评”是否会构成侵害商家名誉权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通过互联网购买服务或是接受服务愈发普遍,作为消费者,在购物或者服务完成之后往往会基于个人体验对商品或服务给予一定的评价。一条图文并茂的好评会为商家赢得不少青睐;同样,一条表达不满的差评可能会让商家门庭冷落。
网友咨询:
消费者“差评”是否会构成侵害商家名誉权?
律师解答: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律师补充:
作为消费者,可以在其消费范围内予以评价,经营者应对消费者的评价予以必要的容忍,通过消费者的评价对自身产品及服务进行改进。消费者在平台的权利是有边界的,恶意差评要挟商家退款等滥用权利的行为,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引发牢狱之灾。
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此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情节过于恶劣,对被侵害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被侵权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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