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权人如何维权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网友咨询: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权人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需要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债务事先约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突破了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但是未突破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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