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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置地广场工程拖欠监理服务费情况简述 太难了!太难了!近十年了的欠款就是不给,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员工工资发不出去,员工有病无钱医治,家里老人去世需钱解决,孩子上学需钱解决,已影响正常生活。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请求省减负办帮助解决。 事实和理由: 我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置地广场工程监理合同》承担置地广场工程监理任务,总建筑面积145766.75㎡。协议监理服务费884502元,工期自2011年5月2日至2013年8月18日至,原合同工期27个月,但实际工期延期至2014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未验收),我部于2015年1月15日撤场,超期服务18个月,现已竣工交付使用6年有余,监理过程中,升达地产公司2012年1月付监理费4万元外,整个监理期一直未付监理费,为了能给员工发出工资,只能贷款、借款(现因借款未还清,已被告到法院),至2015年6月协商以房抵款(81.9418万元),合同期双方再无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包括工程延期监理服务费,为了还清借款及补发工资,在升达公司协助下,以贷款买房名义我向银行贷款40万元,但须先打到升达公司账上再转到我账上,至2015年7月2日贷款下来,我去升达要贷款一直没给,数次讨要未果,其后我东借西凑自行还款18个月,此后再无还款能力,至2018年10月银行强行将贷款划走。其应付监理费依据国家监理工程超期服务规定,超期报酬=附加工作天数×合同约定报酬 / 合同中约定监理天数,(即18*30*884502/27*30=672720元) ,另代还银行贷款63000元 ,合计应付:735720元。其间数次要款,都以种种借口为由不给,房地产公司财大气粗处于强势的地位,我们公司财小力薄处于劣势,也没有别的办法,就是上法院我们也没钱去打这个官司, 现又到年关,法院执行款还不上,工资无钱发放,只有恳求国家清欠办为我们讨回公道了。 述求方: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置地广场监理部 联系人:李振华 电话:13933526096 拖欠方:秦皇岛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吴文生 电话:13333333323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69号 河北冀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20年1月16日
王竹军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刘永利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卓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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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杨律师,法、检七年工作经验,致力于刑事辩护,在民事诉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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