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女职工申请延长产假被解雇,法院:违法!
在职场中,女性休产假及难产假成了社会对女性这一特别身份的特殊待遇。当女性的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样保护自己呢?
小张是南昌某公司员工,向公司申请休产假98天,公司予以批准。在产假即将结束前,根据当地法规,小张申请延长产假90天,公司未批准,小张回复将在休完法律规定的188天产假后返岗工作。后因小张未返岗,该公司以小张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随后,小张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
本案中,小张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享受188天的产假。小张依法延长产假却遭公司拒绝,并且公司以小张在延长产假期间未到岗属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应该向小张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张79391.8元赔偿金及生育保险报销费用4133.24元。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产假之中。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实际当中,侵犯女职工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应该怎么维权呢?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其次,投诉不成的可以整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第三,如果对于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第四,如果是单位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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