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行为以外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同样违反一夫一妻制,构成对配偶权的侵犯。
(三)实施家庭暴力。婚姻和同居关系中,只要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殴打行为,即构成家庭暴力。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予以酌定。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都将构成刑事犯罪。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其他过错行为。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应当遵守,相互忠实、相互关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依法履行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忠诚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遭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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