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现在年轻人养宠物是越来越多,因此很多人将宠物带出去的时候,没有拴绳子,就会存在隐性风险等等。那么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网友咨询: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解答: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属于流浪动物的,应该找原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挑逗狗或者挑衅狗造成被咬的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
律师补充: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即能够通过自己的控制行为掌握饲养动物危险性扩散的人。
2.侵权行为的存在,即饲养的动物实施加害行为。
3.被侵权人遭受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一般情况下理解为饲养的动物将人咬伤、抓伤、踩伤等人身损害,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应包括被侵权人因饲养动物致害遭受惊吓、恐吓等心理恐惧从而诱发的精神上的损害。
4.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饲养动物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被侵权人的损害,动物的致害行为与被侵权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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