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小区树木倾倒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住宅小区作为人们日常居住、生活的场所,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多的方便,但部分小区的公用设施因缺乏维护往往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小区树木倾倒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小区树木所有人和管理人担责。
林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林木负有管理、维护的职责,如及时修剪枯枝、养护或清理病树、采摘成熟果子等。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林木的折断、倒塌是因为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各方均没有过错,则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内树木倾倒导致财产损害的,首先要确定树木的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林木的管理人通常要根据林木所在地点来认定,如公路两边和公共绿地的林木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景区内的林木由景区管理者管理、小区内的林木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宅院内的林木由院落主人管理。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补充:
作为物业服务单位,除了做好小区内卫生清洁,更应确保小区内公用设施的安全,定期的检修必不可少。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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