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咋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就算离婚了,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抚养、保护的义务。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夫妻双方即使离婚也想不遗余力争夺抚养权。然而,现实生活中也有为不要抚养权对簿公堂的父母。
网友咨询: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咋判?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两人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判决抚养权归一方后,对方不执行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如果将孩子强行判给一方,可能会造成抚养方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司法实践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二人未能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互相推诿抚养权,此种行为不应予提倡,为维护家庭稳定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还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律师补充: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