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乡镇政府有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吗
乡镇的建筑修建审批手续与大城市的有所不同,所以很多乡镇的房屋并不符合规定,那么乡镇有拆除违建的执法权吗?
网友咨询:
乡镇政府有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吗
律师解答:
乡镇政府是有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具体拆除部门,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可以是乡镇政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在受到申请和相关证据资料后会进行相关的审核,确认无误后下发强制执行文书,执法人员佩戴有效证件,持法院下发的强制执行文书,才能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所以如果乡镇政府需要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话,就要有法院的相关文书,否则即使是拆除违章建筑,这也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
规划区内未经合法许可建房,镇政府有权依程序拆除。建议不要乱搭乱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综上所述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本来就存在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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