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什么管辖
域名,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互联网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有时也指地理位置)。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域名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相应地,因计算机网络域名产生的纠纷也与日俱增。
网友咨询: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什么管辖?
律师解答:
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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