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能否按旷工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网友咨询: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能否按旷工处理?
律师解答:
员工拒绝加班不算旷工。
旷工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非经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同意而实施的故意不到岗工作的缺勤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不能算作旷工。
律师补充:
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法定情形是指以下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另外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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