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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公司解散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以解散事由为标准可分为任意解散、强制解散和股东请求解散三种。
任意解散,是指公司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决议而解散。这种解散与公司的意志无关,而取决于公司股东的意志,股东可以选择解散或者不解散公司。强制解散,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公司的上级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机关命令公司解散。股东请求解散,是指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律师补充:
任意解散的原因如下: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
(2)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如下: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 令关闭的,应当解散。如证券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证监会作出该证券公司关闭的决定。
(3)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 而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理由如下:
(1) 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 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 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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