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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那么,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网友咨询:
未经公司审批的加班有加班费吗
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者未经批准自愿加班的,一般不可以要加班费用人单位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对加班需要审批是明知的,那么实践中多以加班审批结果来确认加班行为。未经批准的加班是不可以得到加班费的,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加班的情况,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认定,如果不经批准的,用人单位是无法进行认定的,所以无法支付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才可以要求加班费。加班费会区分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至少会分别按照劳动者日常工资的一点五倍、二倍和三倍的标准来算。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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