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故意伤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的丧失,亦称“继承权的剥夺”。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仅指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突出继承人有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主观故意。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杀害”并不以既遂为认定标准,只要继承人有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主观故意并着手实施了杀害的行为就应当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标准。
故意伤害并不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当中,但是故意伤害被继承人在有遗弃、虐待情节的时候,或者存在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就遗嘱事项作出变更决定的情形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在此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律师补充: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资格的丧失。继承人一旦丧失维承权,也就失去了其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具有维承人的法律地位,亦即丧失了其继承遗产的可能性。
若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况时,无论事后被继承人是否对其表示宽恕,其继承权绝对丧失,即使在遗嘱中被继承人对其给予了一定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其原本所属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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