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经常遇到纠纷,有效性是买卖双方争论的焦点,而在房屋买卖中,也会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律师补充: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