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动产抵押权能对抗第三人吗
很多人都以为签订了合同以后就万无一失,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知,很多纠纷也是这么出现的。那么,动产抵押权能对抗第三人吗?
网友咨询:
可以用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律师解答: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包括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使有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可依法行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什么是抵押权登记?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务担保方式,以抵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一般是需要办事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
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时,将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的债务担保方式,而不同的抵押财产,登记的机关是不一样的。
1、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要向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以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的,以固定资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3、以林木作为抵押物的,由县级以上林木部门办理登记;
4、以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贷款的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所有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的材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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