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未依法注销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
网友咨询:
未依法注销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企业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担。
依法进行清算系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然而在现实中,经常存在各种清算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其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类: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股东作为公司清算程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补充: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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