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对方借钱不还,起诉所需证据材料有哪些?
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主张债权需要提供证据,这就让许多人犯了难,那么对方借钱不还,起诉所需证据材料有哪些?
首先,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还应提交夫妻婚姻关系证明5、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等
其次,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1、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内容、原件或复印件等方便审理2、借款合同、收据等债权凭证;3、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交付借款的凭证;4、有担保或抵押的也应提供相关凭证
然后,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及诉讼保全所需的证据材料。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等,以及应提供诉讼保全申请书、被申请人(被告)名下财产线索信息、申请人应提供等额财产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最后,诉讼时效证明。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电话录音或者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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