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延期审理相信很多的人都是有一定的了解,它能够很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对于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情形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律师补充:
申请延期的条件: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你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决定权在法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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