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无偿帮工人在帮忙过程中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帮工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村民在修建房屋时,同村的其他村民通常会帮忙的,而帮工有些是有偿的,有些是无偿的。无偿帮工人在帮忙过程中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无偿帮工人在帮忙过程中受伤,谁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补充:
无偿帮工亦或义务帮工关系中,帮工人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被帮工人是接受他人提供无偿劳务的人,帮工人一般是自然人,而被帮工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帮工关系具有明显的法律特征:
1、帮工合同是无偿的,具有明确的无偿性特征,帮工人不向对方要求给付报酬,如果帮工人要求对方支付报酬,不管该报酬是以金钱方式、劳务方式或其他方式体现出来,则会彻底改变法律关系的属性。
2、帮工合同是单务合同。
3、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消费等特点。
无偿帮工所反映出来的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一种道德风尚,是应该提倡的传统美德。但由于帮工活动具有无偿性,被帮工人应该注意尽到审慎的安全防范和监督义务,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保证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