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预约合同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预约合同

2022年12月26日 法妞问答律师

  实践中,很多交易特别是重大交易并非一蹴而就,在订立正式合同之前,当事人往往会通过签订预约合同的形式,暂时将交易的意愿或模式固定下来。

167.jpg

  网友咨询: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预约合同?

  律师解答: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时间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预约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合意达成的将来订立本约应当是一项确定性义务,反之,则不构成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判断是否构成预约合同的标准,并非是合同内容是否齐备,而是双方有无于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表示,除特定情形外,若有将来订立本约的约定,则应认定为预约;若无则应认定为本约。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约定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约定该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律师补充:

  预约义务人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在性质上属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实际履行和赔偿损失。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有:

  1、明示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订立本约。

  2、对未决条款恶意磋商。对于未决条款,双方应本于订立本约合同的目的诚信进行磋商,若一方恶意对未决条款进行磋商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则构成违约。

  3、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若一方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从而导致无法订立本约的,构成违约,若一方违反已决条款,从而导致本约合同不能按照已决条款订立的,亦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3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