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网友咨询: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律师解答:
有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对于承租人而言,意味着第三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后,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受影响,其依然可以按照原来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承租直到租赁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就算房东将房子卖了,你依旧可以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居住。
对于购房者而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于房屋的债权债务承受,包括租赁关系。
律师补充: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