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药店销售过期布洛芬被罚,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诸暨市盛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正阳药店因销售过期药品,被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据悉,当事人购进布洛芬混悬液、非洛地平缓释片等药品后在其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在上述药品超过有效期后仍在其经营场所内继续销售,直至被查获。
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标准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一旦被认定存在销售过期药的行为,即使只卖出一盒药,药店最少也会被罚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该药店售卖过期的布洛芬等药品,那么就要面临被罚款的处罚。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17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药店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其罚款是合理合法的。当然,对于10万元罚款,药店如果觉得处罚过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诉讼,请求撤销处罚。
经营者如何避免销售过期药物呢?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树立守法责任意识;
其次做好药店商圈的研究和分析,做到按需进药,重视养护、盘存、近效期管理等日常工作;
最后,制定近效期催销表,并且在销售时仔细查对给付药品的批号和效期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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