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登记离婚
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想要离婚,可以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在签订好离婚协议之后,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登记离婚
律师解答:
登记离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离婚:
1、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完全自愿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4、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
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律师补充:
离婚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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