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老人家索要赡养费,能否只告继子女?
芬姨再婚前育有两亲生子女,之后与晓婷和小勇的父亲再婚,2人将姐弟俩抚养成年。父亲去世后,芬姨将两继子女诉至法院索要赡养费,表示不追加两亲生子女为被告。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亲生子女的赡养义务不会因芬姨放弃而转移到两继子女身上,酌情减少后,判决两继子女每月向芬姨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索要赡养能否只告继子女?
可以。
《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成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赡养费给付产生纠纷的,如果有多名子女承担赡养责任,老人可以只起诉部分子女,但不能要求部分子女承担全部赡养费,只能主张部分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本案中,两名继子女与芬姨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对芬姨有赡养义务;而芬姨的两个亲生子女本就有赡养义务,所以在酌情减少赡养费后判决两继子女每月向芬姨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赡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老人赡养费认定标准主要是要求满足老人的生活、医疗等需要。人民法院会根据老人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况来确定。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