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结婚可以说是每个人一生中难得的大事情,为了能确认夫妻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就需要领取结婚证,而领取结婚证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功领取的,那么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律师解答: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干涉他人。
2.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应鼓励晚婚晚育。
3.男女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四、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叔、阿姨和侄子。
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
《民法典》第一百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律师补充: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以下几点: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的,女未满20周岁的;
3、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4、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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