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什么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什么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2022年11月16日 法妞问答律师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107.jpg

  网友咨询:

  什么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律师解答: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是指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本罪系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系故意。

  律师补充:

  在入罪条件上还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造成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开垦行为、开发活动和修建建筑物占用自然保护地达到一定的面积、导致自然保护地内的森林、其他林木、幼苗、野生动物死亡,对自然保护地的修复费用达到一定数额或者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等情况。“其他恶劣情节”主要表现为违法所得或者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数额,在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的核心区内从事开垦、开发或者修建建筑物等情形。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6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