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都是争议最大的两个问题,其实,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那么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补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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