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戴口罩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网友咨询: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戴口罩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拒不佩戴口罩;或者低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承担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若乱扔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是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外出至公共场所需戴口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公民拒绝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民警有权执法。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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