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把孩子寄放在朋友家,造成了他人的损失,谁来赔偿
现在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不少家长因为工作原因,考虑将孩子送到让亲戚朋友代为照看,自己忙着上班挣钱。那如果把孩子寄放在朋友家,造成了他人的损失,谁来赔偿?
网友咨询:
把孩子寄放在朋友家,造成了他人的损失,谁来赔偿?
律师解答:
家长把孩子寄放在朋友家,相当于暂时将监护的职责委托给他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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