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要还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保证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保证要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要约定保证的责任,那么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要还钱吗?
网友咨询: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要还钱吗
律师解答:
需要。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被担保人和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将会被推定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责任。所以这个时候被担保人,即所谓的债务人债务到期了,但是已经无力还款,那么债权人找到保证人还款的,保证人即需要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律师补充:
担保法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5、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6、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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