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父母可以替子女撤销婚姻吗?
一些人结婚没有知会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父母也不知道自己是结婚了。等带着另一半回家看父母的时候,父母不满意自己的结婚对象要求离婚,但子女不肯时,父母打算帮助子女撤销婚姻。
网友咨询:
父母可以替子女撤销婚姻吗?
律师解答:
父母一般是不可以代替子女撤销婚姻的。因为婚姻的可撤销性是基于当事人一方存在意思表示缺陷而造成的,而父母不能代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决定有关于身份关系的行为。
律师补充:
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形式有:
1、男方和女方虽然结婚了,但是不是自愿的,如男方威胁强迫女方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只能由女方在登记结婚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其他近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等都无权代替申请,
2、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男方长期将女方关在屋里不让女方出门,女方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婚前男方患有精神病,婚后又未告知女方,后来病情恶化,经常性的复发,女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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