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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网友咨询:
公司章程有什么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1、对公司效力: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经营管理、监督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起诉。
2、对股东效力:每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定的股东,还是未来因认购或转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不履行义务的,公司可按公司章程对其提起诉讼,但是股东只是作为股东成员受到公司的约束,股东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的,公司不能按照公司章程向股东主张权利。
3、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效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4、对外部第三方效力:章程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公司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
律师补充: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是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是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公司的宪章,与《公司法》共同发挥调整公司活动的作用。
公司章程是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自治规则,《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主要考虑的是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自主经营权。如果公司章程条款与《公司法》任意性规定不一致,则公司章程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章程条款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则公司章程的该条款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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