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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网友咨询:
农村房子拆迁选择货币安置后能否申请宅基地?
律师解答: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等原因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给与适当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有:1、置换补偿:将房屋面积折算成楼房面积,分新的房产补偿。2、货币补偿:按照当地经济水平,以货币方式来补偿。3、综合性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一种补偿方式。对于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可由行政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能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要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是否记载了可以选择另行划批宅基地易地迁建的方式进行安置。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律师补充:
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1)无宅基地的;(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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