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中国土地制度规定了农民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用来耕种、养殖及居住。但是并不是所有农民都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申请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呢?
网友咨询:
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律师解答: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律师补充: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二)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三)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四)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张榜公布;
(六)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七)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八)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九)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十)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十一)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十二)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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