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个人财产上交国家怎样做?
有很多种情况都会导致遗产无人继承,包括:被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资格等等,那这些遗产会怎样处理哪?
网友咨询:
舅舅是聋哑人,请问他及其房产地产上交国家怎么个流程
律师解答:
1.将自己和全部捐献给国家。包括自己死后捐献自己遗体,捐献自己的遗产。
2.捐献遗体去各省红字会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或者器官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3.想捐献全部个人财产选择捐献哪个协会如红十字协会,等一些协会,或者把自己的所有财产捐给某个单位,和这些单位取得联系,要办理个公证。
律师补充:
订立遗嘱时注意事项:
第一,遗嘱人一定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三,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第四,遗嘱人是否立遗嘱、如何立遗嘱等不必征得任何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同意;
第五,遗嘱人可将遗产留给任何人;
第六,遗嘱应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七,应尽量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者律师见证遗嘱的形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三条 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第十四条 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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