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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及时治疗,使病情能够向好的方面转归。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误诊是在医疗工作中不可能完全避免的问题,即使再高级的医院,经验再丰富的医生也可能会出现误诊。
网友咨询:
医院误诊怎么进行赔偿?
律师解答: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四种解决方式:(1) 医患双方自行和解:医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方案;(2) 人民调解: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3) 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达成调解方案;(4) 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医院误诊及时搜集所有病历证据,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误诊致伤未致残的,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误诊致残的,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外,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实际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误诊致死的,首先因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再追究其民事责任。除上述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律师补充:
对于医疗损害纠纷来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除存在过错外,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如果经鉴定医院方存在过错的话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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