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病人住院期间坠亡,医院该不该赔偿
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医护人员尽心竭力救治患者,但面对来势汹汹的病魔,仍有极少数患者选择以极端方式放弃生命。
网友咨询:
病人住院期间坠亡,医院该不该赔偿?
律师解答:
患者入住医院后,医患双方客观上形成了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医院作为特殊的经营者,应当对患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患者在住院期间坠楼身亡,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医院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已经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已经达到合理的注意程度,不存在医疗侵权的事实,医院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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