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由谁承担责任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