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转让净资产核定法怎么算
股权转让净资产核定法的精髓在于明确股权所对应之公司净资产份额,再以此为基础来设定股权转让的合理价格。
其详细计算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确定公司的净资产。
净资产的计算方式就是公司全部资产总额扣除所有债务后的剩余部分。
其中涵盖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即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尚未分配之利润等项目。
其次,计算投资者持有每一单位股权所享有的净资产价值。
这个数值的计算公式为股东权益总额除以总股数。
因此,每股净资产数值越高,则表明每位股东持有的每一单位股本所含有的资产现值越大,股东们的所拥有的资产价值也就相应增多。
最后,确立适当的股权转让价格。
而这个股权转让价格也可以通过将股东实际所缴纳资本除以每股净资产所得出。
此种算法兼顾考虑到股东的投资成本以及每一单位的股票所代表的净资产价值两方面因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精确进行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过程中,我们也可应用诸如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等其他公式。
这些方法进一步考虑了公司未来预期收益、现有资产的新建设备成本或者资产重置成本等各类因素。
另外,在特定情形下,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企业现实状况和市场大环境,选择使用不同的方法来核定股权转让产生的收益,特别针对那些股权转让价格过低且没有充分正当理由支持时更需如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