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
作为企业股东应符合何种要求,对于此问题在中国相关法律条款之中并未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然而,根据一般的法理和实践经验,在此类情况下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求加入该企业或组织的个人必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作为股东需实际自觉地履行应尽的出资义务。
最后,如果某人通过购买或者其他形式获得额外股份而打算成为股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人必须签订合法且具效益的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